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省、市、县政府积极响应,认真负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农民工权益保障三年行动计划》,防范和治理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
淄博市政府制定《淄博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范围内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负总则。旨在将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到实处,提升农民工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国梦,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
2016年6月22日,市建管处副处长张立军及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超军同志带领高青县住建局分管领导、监管处长、清欠办主任、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企业法人代表、劳务负责人在高青县迎宾馆召开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现场会议。并观摩高青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项目。我公司高青县苏州街影城3#住宅楼被选为观摩项目。
公司认真对待农民工工资问题,积极制定多种措施,确保清欠工作顺利开展,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各级的责任意识,使清欠工作处于可控状态。积极加大公司对分公司、项目部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问题积累,查找问题,下达清欠整改通知书,监督清欠工作。制定公司红头文件,抓好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实行联动机制,建立全面督导检查制度,实行月督导检查、半年督导检查、节日督导检查,不定期抽查重点工地,发现问题当场解决。同时注重宣传工作的开展,强化宣传教育,突出提高维权意识。利用各种学习和教育抓好农民工劳动技能及维权等方面的培训,引导农民工与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提高一线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公司的清欠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为高青县、淄博市的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